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我国虚拟电厂领域的首个专项政策文件,该《意见》不仅明确了虚拟电厂的定义与定位,还详细规划了推动其因地制宜发展、完善参与电力市场机制以及加强技术创新与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关键任务,为虚拟电厂行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构建制度基础设施,打破发展闭环堵点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为虚拟电厂行业构建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设施,并为其划定了清晰的发展“坐标系”。其最为核心的突破点在于成功打破了资源聚合、市场准入、价值兑现等环节的闭环堵点,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将虚拟电厂的系统价值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这一变革不仅将推动虚拟电厂行业的快速发展,还将助推电力市场化改革向更深层次迈进,实现技术与制度创新的协同进化。 完善参与市场机制,激活需求侧响应潜力 虚拟电厂作为实现智能配电网的重要技术之一,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萨摩耶云科技集团首席经济学家郑磊指出,虚拟电厂通过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能够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多种调节服务,有效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在用电高峰时段,虚拟电厂能够调动需求侧的可调节负荷,减少用电需求,从而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 朱克力则认为,虚拟电厂在我国能源领域扮演着电力系统“调度大师”的角色。从经济视角看,它让用户侧闲置的调峰资源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价值变现,更为重要的是,为中小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开辟了新通道,激活了需求侧响应潜力。这种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机制正在重塑传统能源行业的价值分配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在完善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机制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它明确虚拟电厂在满足《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要求及相应市场的准入要求后,可按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同时,《意见》还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结合自身优势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建设和运营,为电力市场引入新的参与者和交易模式,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市场化、多元化方向发展。 明确发展目标,推进虚拟电厂建设 在虚拟电厂的发展目标方面,《意见》提出了明确的量化指标。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将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将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将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将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将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近年来,多地已针对虚拟电厂建设和运营开展了积极探索。广东、山西、江苏、河北等省份已展开了虚拟电厂试点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山西为例,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进入山西电力市场的虚拟电厂聚合用户已增加至122户,聚合容量增至201.38万千瓦,最大可调节负荷达到25.63万千瓦。自2023年9月1日山西启动虚拟电厂入市交易以来,虚拟电厂以15分钟/次的交易频率按日不间断运行16个月,结算电量3.84亿千瓦时,共获得红利259.36万元。 完善支持政策,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意见》在完善支持政策方面也提出了具体措施。它提出积极落实“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虚拟电厂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为虚拟电厂提供低息贷款、信用担保、绿色债券等支持,以降低有关企业融资成本。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制定虚拟电厂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监管标准,确保其发展有章可循。朱克力建议,为推动虚拟电厂发展,政策层面可以聚焦建立市场驱动的长效机制,完善分时电价信号传导机制,让虚拟电厂的调节价值在市场交易中充分显性化。具体而言,试点容量电价与辅助服务市场联动定价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 随着《意见》的深入实施和各项支持政策的逐步落地,虚拟电厂行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未来,虚拟电厂将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推动我国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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