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简称“婴配乳粉”)的抽检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9%的较高水平,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了进一步提升婴配乳粉的质量安全水平,3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旨在从源头加强管理,鼓励使用生乳直接加工,并细化了原辅料的管控要求。 《公告》明确指出,婴配乳粉企业应从原辅料源头入手,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细化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对于干混合工序中添加的原辅料,其微生物指标必须符合婴配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且需要实施逐批检验,以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为了鼓励企业使用更新鲜的原料,《公告》特别规定,1岁以上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配料表项下,可以相同字号标注“生牛乳加工”或“生羊乳加工”字样。这一调整简化了标签备案流程,企业只需按要求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无需再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变更注册,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同时,《公告》还强调了禁止变相分装的行为,并加严了对基粉(干法工艺生产中一种可选择使用的接近婴配乳粉的原料)的管控。明确要求基粉工厂必须具备婴配乳粉的生产能力,严格贮运和使用管理,并尽可能缩短基粉的使用期限,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新鲜度。 此次《公告》的发布,不仅有利于规范婴配乳粉企业的生产行为,保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升产品的新鲜度,还对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对婴配乳粉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到安全、放心、优质的婴配乳粉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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